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川教函[2018]703号)及《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办[2018]30号)要求,对全校范围内存在危化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师生地质灾害防范教育工作。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危化物品的采购全过程(采购、保管、使用、回收和销毁过程的记录); 2.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五双”制度的落实情况; 3.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注情况; 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5. 相关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操作及专业培训等情况; 6. 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7. 落实当前地质灾害情况通报及防范教育工作。 二、实施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即日起-12月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危化物品自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学校寒假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2019年1月1日-2月28日)。各单位根据学校检查情况限时整改,单位一把手负总责。2019年2月28日前将危化物品检查内容的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留存。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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