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综合管理科]通知公告 2019年01月04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12.26”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寒假前,各单位须由分管实验室工作院领导带队,全面检查实验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如钢瓶、高压釜等)的运行、维护、日常巡查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及存档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一是要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和易制毒化学品自查台账及其分布情况档案;二是要严格落实高毒、剧毒药品 “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杜绝高毒、剧毒和易制毒药品在实验室随意存放;三是要加强危化品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寒假期间,未经批准实验室内一律不能容留无关人员。

3、注意电器设备管理。

凡不用的相关电器设备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寒假期间要进行实验的,在实验完成后也必须拔掉电源插头,以防雷击;24小时运行的操作性实验设备,必须有人值守,严防意外发生。

4、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和保管工作。

对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和回收,杜绝教学科研设备长期个人保管,甚至公物私用。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在假期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5、做好寒假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安排。

一是要制定寒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值班期间值班人电话须24小时开机),二是寒假期间有实验需求的单位,必须由实验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晚间(长假)实验室安全登记表》先由学院审批,再连同值班表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科备案(一式两份,第二办公区221室)。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值班电话:028-84761110(狮子山校区)、028-84480110(成龙校区)。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4日

 

实验安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