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综合管理科]实验室管理 2007年09月01日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建设是高校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内容。为了及时、客观、准确和科学地收集、整理、运用实验室基本信息,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提高教学实验室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教学实验室信息、数据收集的质量,同时为建立真实、全面的存档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

    1.实验室名称和编号,批准建制文件,实验用房面积及调整情况,检查评比评估情况。

    2.实验室沿革和主要特色。包括实验室历来在培养人才、教学、科研中取得的成果,目前具有的水平,编写实验教材的情况及实验教学的改革进程展望,实验室的投资与效益,教学特色及评价等。

    3.实验教学基本信息。包括实验室任务、实验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实验教学的文件资料等。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实验项目变更和开出情况。
    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
    (1)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传送数据与报表(单价800元以上);

    (2)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

    (3)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台件数、金额以及更新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4)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单价1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申购报告、领导批复;订货合同、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及全套随机文件;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降等降级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室借用保管)。大型设备管理人员名单、技术档案和开机使用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有效期时,完成课题数,取得的成果、功能的开发等。

    (6)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台/套价40万元以上)。

    (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5.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现有专、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人的总数及其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的情况;每年实验室各类人员数量增减及其年龄、学历、职称变动及发表论文数、著作数、获奖励情况等。

    6.实验室人员工作日志

    做好实验室人员工作日志的记录,有利于人员工作考核的积累,认真填写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
    7.其他基本信息;如: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校、院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和事故处理材料等。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整理的主要任务

    1.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存档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真实、准确填报上级或主管部门所需的统计报表,特别是要利用《高等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完成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上报要求

    1.每年定时上报上学年度实验室的各项基本信息;

    2.上报统计报表种类有: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实验项目统计表;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每学年度实验任务及人员情况统计表;专项实验室投资效益情况统计表;

    3.统计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实验室存档, 一份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责任

    1.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要真实、可靠,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

    2.各学院由主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管教学实验室信息工作,并建立信息员制度。信息员负责本院各个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3.对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统计工作失误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