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综合管理科]通知公告 2024年01月08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我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3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对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内容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要立行立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行立改的,须制定应对措施及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完成日期。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做好与下一位值班人员的交接工作,要加强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场所、尤其是实验药品仓库等Ⅰ、Ⅱ级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

2.实验室安全重点区域必须全覆盖,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管理、安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假期间实验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管理是否安排到位,是否提前做好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工作。

3.有气瓶的单位,要专项检查气瓶是否留存《气瓶充装许可证》,《气瓶检验合格证》是否处于有效期,保留原始排查记录。

       4.寒假期间,长时间运行的操作性仪器设备,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守。

三、各单位要全面掌控寒假假期间实验室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安全要求,准确掌握相关实验人员信息,对科研和教学实验项目,务必要求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做好实验前的风险评估,并加强安全培训和指导,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于1月12日上午10点前连同寒假实验室值班表一并交实验设备处备案(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418室)。

四、寒假期间,无人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统计后统一报告后勤集团门卫,由后期集团统一张贴封条。

 

   特此通知。

附件: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doc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