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综合管理科]通知公告 2025年04月08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算等,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落实个体防护,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场所。

三、工作安排

(一)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表2.3)。

(二)  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表2.2,若不涉及的学院此表填无)。

(三)  请各单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电子版于5月8日下午5点前发给实验设备处王春老师汇总。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表2.2 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docx


附表2.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doc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