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算等,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落实个体防护,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场所。 三、工作安排 (一)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表2.3)。 (二) 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表2.2,若不涉及的学院此表填无)。 (三) 请各单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电子版于5月8日下午5点前发给实验设备处王春老师汇总。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表2.2 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docx
附表2.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doc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