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联合对高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综合考评及学校2025年机关党政职能部门党建与事业融合考核核心指标要求,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心理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脑与心理研究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文学院等单位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合格率定为80%。(即每个单位在册大型仪器设备须有80%设备的使用机时达到800机时以上)。 请以上单位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工作,根据本单位设备类型采取不同方式挖掘校内外共享共用资源,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盘活闲置低效设备,按要求完成考核目标。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到以上单位现场检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纳入年终实验室效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暂停下一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资格,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资格。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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