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确保本学期实验教学及科研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组织,于开学第一周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内容全面检查所辖实验室的安全情况,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主要包括: 一、实验室消防与治安安全隐患; 二、电源、水源、气源等是否正常; 三、易燃易爆、有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管控与存储是否规范; 四、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维修维护工作是否到位。 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格式自拟)以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方式于9月15日前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备案(生态广场2栋111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767565)。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5日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docx
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