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和实验系列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技术成果建设,提升实验室相关项目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实验室成果应用于教学,促进成果推广应用,拟开展实验技术成果应用的申请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由本人作为负责人的已结题的实验室项目,实际运行或应用时间在两年以上,原则上要求近六年内的结题项目。 二、申请内容 项目成果的六类应用创新:实验仪器设备研制(自制仪器设备) 、实验仪器设备改进(现有仪器设备的硬件功能改进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与方法开发)、实验工艺流程优化、实验方法创新、实验室建设管理创新。 申请书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呈现项目成果的实际应用及效益、服务的课程、对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等情况。 支撑材料需要有应用于教学或科研的反映,如实验教学大纲变更、修订,科研成果论文中有标注贡献内容或贡献率等相关材料。 三、提交要求 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资料填写,由实验中心、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0月17日前提交纸质档(签字盖章)一套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技术管理科。 申报指南:“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实验技术”——“成果应用认定”。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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