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综合管理科]通知公告 2025年01月10日
 

各单位:

为保障我校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进程,根据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时间节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

已列入2025年建设项目的使用单位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关实验室建设项目《四川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表》的编制工作并上传定稿后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综合管理平台。

二、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调剂政府采购项目

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预算调剂政府采购所涉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各使用单位应在实验技术管理科立项通知下达后2周内完成相关实验室建设项目《四川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表》的编制工作并上传定稿后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综合管理平台。各使用单位提交《四川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表》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资金拨付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节点以实验技术管理科通知为准。

三、周期性招标采购项目

各使用单位应在上一轮采购合同届满(例如:学校公共平台维保项目届满月一般为每年7月或9月)前至少4个月完成相关实验室建设项目《四川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表》的编制工作并上传定稿后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综合管理平台。

若因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四川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表》及相关资料该项目将终止执行,所造成的损失与责任使用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