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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拟开展202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以2025-2027三年规划项目库为基础,结合教学科研实际需求,组织项目执行计划申报,充分论证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分为规划库项目、新增专项项目,按《202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材料提交要求》(附件1)分类准备材料,9月18日前提交纸质档、电子档各一套。 二、申报规范 各单位申报前须充分调研,确保设备已具备安装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厉行节约,优先保障刚需项目和有显著预期效益的项目;涉及配套维修改造的项目,如维修改造未通过立项,则设备项目同步暂停;涉及集中采购的设备需单独标注(附件2)。 规划库外原则上不新增项目,确需新增(如急需的安全专项)或涉及专项经费项目(如学科经费、自筹经费等),需明确经费来源并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材料后,将组织论证评审,结合学校整体规划编制年度实验室建设方案,统一申报经费预算。本次为2027年实验室建设集中申报渠道,逾期、材料不全及不合规项目不予受理。除按入库方案实施的项目直接提交项目执行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均需重新组织论证,未通过论证的项目不予储备立项。 联系方式:84766731,王老师(狮子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110) 附件1:《202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材料提交要求》.zip
附件2: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pdf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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