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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科研单位、全体师生、校外合作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暑期学校实验室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支撑作用,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有效保障本校师生暑期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学业实训需求,有序开展校外合规科研合作、委托测试、科普研学等对外服务工作。结合我校暑期放假安排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现就全校实验室暑期对内对外开放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安排 本次暑期实验室统一开放周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31日,实行工作日常态化开放管理。假期末期将统一开展设备全面维保、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消杀工作,届时将停止开放。 二、开放对象与范围 1. 校内对象:全校在岗教职工、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重点保障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课题科研、技能实训的师生。 2. 校外对象:省内外高校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中小学科普研学团队、长期合规合作科研团队,不接受无资质、无校内对接担保的个人零散预约。 三、开放管理及审批流程 1.校内师生:暑期需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须提前向所属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申请,注明实验内容、使用时段、实验人员、安全责任人,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统一汇总备案。 2.校外单位及人员: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同步提交单位资质证明、人员身份信息、详细实验方案及安全风险说明,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行。 3. 全程监管:开展实验、参观研学、委托测试等活动,必须由我校在职教职工全程对接陪同、现场监管,严禁校外人员独立操作仪器、单独滞留实验室。 四、管理工作要求 1. 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对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为本院暑期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内对接教师为对外实验直接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全过程风险管控、人员管理及现场巡查。 2. 强化安全防控: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3. 严控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私自开放实验室、接待校外人员,严禁违规开展高危实验、违规使用危化耗材,严禁实验室留宿任何人。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其他事项 1.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2.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实验室管理科:84760292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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