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制度
[综合管理科]实验室管理 2009年11月01日
 

校实验字〔2009〕6号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制度

 

    为加强对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时了解各实验室运行和使用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保证学校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资源效益、构建实验教学体系、管理实验技术人员、调配购置实验设备的重要职能部门,特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验室日常巡视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全体同志都要参与巡视工作,掌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动态,解决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各实验室效益评估的基础数据。

    一、巡视时间

    1.要求参加巡视的同志务必在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内对相应的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巡视。

    2.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实地深入到实验室巡视一次(特殊情况安排的巡视任务除外),并做好巡视记录,原则上巡视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二、巡视内容

    1.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要求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必须深入到各实验室,重点巡视实验教学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情况,实验室的水、电、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除潜在的影响实验教学的各种因素。

    2.按照实验室教学的安排,在学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必须深入到各实验室,重点巡视实验室总电源是否关闭,水闸是否的关闭,大精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安全存放,门窗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封闭锁好等,认真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实验室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3.日常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使用情况、实验教学的实施情况、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实验室对外开发情况等。

    三、巡视方式

    1.实验室巡视必须到现场走访,具体查看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课程安排表的执行情况等。

    2.根据巡视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巡视记录(见附件1: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记录表》)。

    四、其他事项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作为实验室日常巡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日常巡视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以及突出问题的解决。实验室管理科具体负责制定实验室巡视工作方案,以及日常工作的布置、安排、督促和落实。

    2.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如果遇到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学期期末要撰写实验室巡视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3.实验室巡视工作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工作安排表》)。

    特此决定。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记录表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巡视工作安排表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