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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寒假放假时间从1月26日至2月27日,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全管理,特对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放假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附件1)内容,及教育厅下发的《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附件2)梳理判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安全工作台账。重点加强值班管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有巡查记录,有应急处置机制。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及时关停电源、水源、气源。制定完善的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向实验设备处备案。 二、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师生提供实验、实训、竞赛、科研活动等服务,保障假期间师生对实验室的使用需求。 三、寒假期间有实验需求的单位,务必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须由实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评估,并填写《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附件3)(实验项目负责人须亲笔签字,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汇总装订成两份),由学院签章后汇同值班表电子版于2026年1月22日下午4点前交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备案(狮子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111室)。 四、寒假期间,实验设备处将通过电话、现场等不同方式不定期对开放的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版).docx 2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pdf 3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doc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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